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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山東省臨沂市人大代表 彭思志
  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主動引入律師等外部監督力量,是該院促進精細化辦案、提升辦案質量的重要舉措。多年來,該院立足檢察職能,在服務大局、服務社會發展上始終走在全市前列。
  據我瞭解,該院所辦理審查批捕案件、審查起訴案件數量始終位列全市基層檢察院之首,年人均辦案量超過150件。雖說辦案數量多、任務重、辦案壓力大,但他們並未放鬆辦案質量這根弦,在引導幹警加強自身監督的同時,積極引進外部監督機制,嚴把案件質量關,保證了執法辦案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。
  該院建立的案件評議機制,對所辦案件的事實認定、證據審查及法律監督等諸多環節實行“陽光監控”,先後出台“案件質量評議辦法”、“聽取案件監督意見實施辦法”,設計制定了《律師意見反饋表》等,降低了辦案風險,提升了辦案水平。這些行之有效的舉措促進了各項工作。5年來,該院先後被授予“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”、“省級文明單位”等省級以上榮譽26次。今年4月,該院又被評為全國模範基層檢察院,成為沂蒙老區中首個獲此殊榮的基層院。  (原標題:引入外部監督效果明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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